-->
20年专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控制企业法律风险、提供务实法律支持
0571-87399308
浅谈MCN与网红间的法律关系
发布时间:2022-04-07 12:47 点击浏览:0

作者:王振

image.png

 

 

作为互联网极速发展的产物,短视频强势出现并且愈演愈烈。近年来,随着短视频的飞速发展,互联网直播异军突起,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加入网红行列。而作为网红孵化器的MCN(Multi-Channel Network)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大量网红被MCN收入囊中。MCN机构类型多样,既有以内容创作为主的内容型机构,也有以电商直播为主的电商型机构。

对于平台来说,通过MCN,可以批量的获得优质的内容和生产者;对于创作者来说,他们更加聚焦内容创造,通过MCN支持更好获得商业变现和平台资源支持,这是有利于平台、MCN机构、创作者三者良性互动和谐共同发展。但随着市场竞争不断加剧,MCN与网红之间原本相互依存的关系也产生了新问题,二者因为纠纷对簿公堂已屡见不鲜。我们通过检索中国裁判网查询相关案例,归纳总结两者间的法律关系、纠纷的类型进行分析。

一、MCN与网红的法律关系

实践中MCN与网红之间达成的协议名称各式各样,须分类析之。如果是达人网红,以《XX经纪协议》、《XX合作协议》居多。这类合同的性质该如何认定?多数法院认为,该类合同属于“包含商业运作、包装、推广等多方面内容,具有居间、代理、行纪、著作权、肖像权”等多种法律关系,属于综合性合同。      

如果是孵化网红,多数须在MCN办公室开展直播工作,遵守MCN的规章制度,在创作的时间、地点、内容上受到MCN的约束,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

image.png

二、MCN与网红的纠纷类型

NO.1image.png账号归属权纠纷

image.png 

新媒体账号是MCN的核心资产,是利润的主要来源。达人网红可能在合作前已经拥有高粉丝量的新媒体账号,或者在合作后MCN重新为其注册账号,那么网红离职后上述账号应当归谁所有?

一般来说,在法律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该类纠纷处理应当以合同约定为准,适当兼顾网红的利益。如果是MCN为网红开通的新媒体账号,或者网红原本粉丝数量很低通过MCN粉丝数大幅度增长的账号,由于MCN为此投入大量的财力,可以约定此类账号归MCN所有。如果是达人网红已有的粉丝数量较高的账号,MCN主要利用其变现能力的,如合作结束后归MCN所有,对网红来说显失公平。至于新媒体账号实名认证如何变更的问题,由双方与新媒体平台按相关规定处理。

最近热度居高不下的浪味仙事件的起因正是账户归属权问题,因此账户归属权问题是MCN及网红十分关注的问题。

NO.2image.png竞业限制纠纷

image.png

在合作期间内,无论是达人网红还是孵化网红,MCN均可通过独家合作约定或规章制度的方式要求其履行竞业限制义务。那么在合作终止后,MCN是否可要求网红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如果双方是劳动关系,MCN与网红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并支付补偿金后,网红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无疑问;如果双方是合作关系,网红在何种条件下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目前仍未有法院案例予以认定。

NO.3image.png网红跳槽纠纷

image.png

在MCN与网红的合作期间,MCN为扶持网红投入大量的成本,一旦网红提前跳槽,MCN的前期投入将付之东流。故MCN与网红的合中通常约定,如果网红提前解约须赔偿高额的违约金。尽管违约金条款已经非常明确,但是仍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成为困扰MCN的主要问题。

image.png

在MCN与主播共同发展的过程中,新型纠纷问题也在不断衍生,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二者之间法律关系不明、权利义务不清、法律责任不晰等问题。

对此,我们建议MCN机构及主播应当着眼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维度,订立一份法律关系明确、权利义务合理、法律责任清晰的协议,设立稳定的费用支付及完善的材料保存机制,同时建立应急响应及保障制度,从而在约束各自行为的同时,给予双方一定的自由度,以减少二者之间不必要的摩擦,尽力保护双方的合法权利。

image.png

image.png作者:王振

四海方圆专职律师,法学学士。

擅长:处理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为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等。

 

image.png点击“下面二维码”关注我们吧!


1649228453(1).png

 



电话
0571-87399308
微信
关注微信公众号
邮箱
shfylawyer@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