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吒2火热上映中,电影院“盗摄”是否侵权?


近日,春节档电影《哪吒2之魔童闹海》正在火热上映中,目前哪吒2票房已经突破139亿,不仅拿下了中国电影票房冠军,更是已经进入全球电影票房前八位,这无疑是中国电影的一个里程碑。群众热情高涨,纷纷走进电影院支持国产电影。不少人在观看时都会对电影画面拍摄照片、视频以便留念,也有人将画面、视频等发表至朋友圈打卡,更有甚者全程录像,制成俗称的“枪版资源”以供其他人在网络平台自行观看。随着此类行为的增加,该电影官方微博也发布“文明观影,请勿盗摄”的提醒。
那么,到底什么是盗摄?盗摄是否侵权呢?
在我国现行法律上并没有“盗摄”一词,盗摄的正式名称应当是侵犯著作权,在电影院进行拍摄照片、视频可分为以下情况进行讨论。
一、以盈利为目的,在影院中自行拍摄电影制成“枪版资源”,并将其发布在网络平台等向不特定群体进行传播;或是不以盈利为目的,拍摄长时间、大篇幅的电影主要内容的视频投放至网络平台向不特定人群进行传播,对电影实质性的内容造成了侵害。上述情况都属于对著作权人的侵权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甚至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个人在看电影的时候简单拍照或录制视频,如仅保存于自己的手机或电脑用于个人留念或学习研究,未将照片、视频通过任何方式发布;或是在朋友圈、公共平台为发表观后感、心得时将少量照片配图,也不属于对完整电影的展示,以上行为属于合理使用范围内,并未损害电影著作权人的实质性权益,不属于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随着公众对版权意识的提高,影院为了维护片方利益及观影秩序,往往都会在电影播放前的“观影须知”中明确观众不得有拍摄、录音、录像等行为,如果观众在观看电影时进行了拍摄,那么电影院的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删除相关内容;如果拒不听从,有权要求其离场。”
在电影院对上映中的电影进行盗摄,亮起的手机屏幕不仅会影响其他人的观影体验,也会侵害电影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更是破坏了电影市场的正常秩序。每一部电影背后都承载着无数电影人的努力与心血,每一张电影票都是对他们的支持与肯定。大家在看电影时,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电影院规定,避免侵权风险。文明观影,拒绝盗摄,从你我做起。
浙江四海方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毕业于上海海事大学,刑法学硕士;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及民商事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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